一、經費保障
本工作室的建設及工作經費由市和學校負責提供。經費主要用于名師工作室的圖書資料購置、辦公設備購置、外出指導及教研、考察、學術交流活動等的開支。工作室經費要嚴格按規(guī)定的經費用途有計劃支出。工作室一個工作周期結束后,工作室領銜人要報送經費使用結果清單,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定期進行審計。
1.有固定的經費投入,名師工作室每年1萬元,用于支持名師工作室人員的學習、交流活動。
2.有專項的項目經費,用于獎勵名師工作室的技術開發(fā)、專業(yè)和課程建設等項目成果。
二、獎勵措施
1、名師工作室成員所取得的成果,按學校相應的獎勵辦法對照執(zhí)行。
2、每學年及每周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優(yōu)秀、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。
3、學校根據考核結果予以相應獎勵。每學年考核合格者,下一學年發(fā)放獎勵資金5000元;連續(xù)三個學年考核優(yōu)秀者,將自動進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設。連續(xù)兩個年度考核為“不合格”者將撤消該工作室建制。
4、名師工作室成員的考核由名師工作室主持人負責,主要根據成員培養(yǎng)方案考察其是否達到培養(yǎng)目標,分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。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調離名師工作室,同時可按有關程序及時吸收符合條件、有發(fā)展?jié)摿Φ男鲁蓡T進入工作室。
5、在工作周期內所帶學員被評為特級教師獎給名師5000元,評上一名省中心教研組成員獎給名師2000元,評上一名聯(lián)合學院學科帶頭人獎給名師1500元,評上一名市級名教師獎給名師1500元,評上一名市級學科帶頭人獎給名師1000元,評上一名市級教學能手獎給名師500元。